诚信

利益冲突

2021年4月21日

有些决策或行动对私人或个人有利,但却损害了国家电投巴西公司的企业利益,可归为利益冲突的范畴。公司的决策制定必须采取对公司最有利的方式,而并非采取利于员工、第三方、个人或单个法人的方式。我们须始终对存在或可能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保持警惕。

比如:某员工有决定雇用某项服务的权力,在所有竞标方案中,他选择了他一个亲属的公司。

这种情况,员工亲属公司是可以参加竞标的,当然需要遵守一些特别条款。如果该员工亲属的公司真的中了标,他便不能参与这项合同的管理。

此条款的设立旨在不让员工面对利益冲突的情况,避免人们质疑他们的行为在决策中的公正性,比如在竞标中偏袒其亲属的公司,抑或是在评估该公司提供的服务时,对该公司给予好处或忽视该公司办事不力之处。

下列集中情况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:

  • 在同一等级的报告线中存在亲属关系,或相互管理对方的合同;
  • 近亲在公共机关中担任决策职务;
  • 有第二份工作的员工,特别是如果其供职的公司是竞争对手;
  • 与前员工的公司合作;
  • 有近亲可影响竞标的决策;
  • 员工在竞争对手或供应商中持有股份。

我司管理层不愿看到情况,因此,公司有必要了解相关情况,并通过适当调整来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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